时间:
当前位置: 首页 > 新闻中心 > 法院动态
镇安法院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6年度审判管理先进单位
分享到:
作者:郭吉琴  发布时间:2017-02-14 09:21:38 打印 字号: | |
  近日,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关于表彰2016年度审判管理先进单位及先进个人的决定。镇安县人民法院被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2016年度审判管理先进单位。

  镇安法院审管办紧紧围绕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”的宗旨和全市法院“1162”工作思路,狠抓审判管理,规范、促进、服务、保障审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。通过及时研判审判工作态势、合理确定审判工作目标、多措并举确保该院全年审判任务圆满完成;不断强化审判质量和效率管理,保持了主要质效指标的平稳和收结案件的平衡;健全案件流程管理机制,严把审限关。将立案、审判、执行的各个环节纳入流程管理,对影响审限的重要节点,有针对性地重点监控。对所有案件审限实行全程跟踪,特别注重对延长、扣除、中止审限案件的监督管理,明确院庭长变更审限的审批权,对临近审限的案件及时提醒、督查,确保法定审限内结案。通过对案件流程管理、审限监督、结案节点控制、案件质量监督评查、指标体系统计、分析、评估、通报、审判运行态势分析、法官审判业绩考评以及审判组织运行等分析研判,为院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。

  通过开展司法规范化建设“回头望”活动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,全院司法公信力进一步提升;通过强力推进司法公开,全院裁判文书上网率在全省位居前列并得到了上级领导的充分肯定。

  2017年,审管办将以获得的荣誉作为激励,加倍努力,再接再励,通过对案件流程信息进行动态跟踪、汇总、分析,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,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,为院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。推动全院审判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!
责任编辑:姜?

站内搜索

  • 关键字:
  • 栏 目: